芜湖市民政局近日公布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包括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在内的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
据介绍,养老服务机构是指由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托固定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和社区支持类服务机构。列入清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向所在区域的电水气热经营企业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养老服务机构不再从事养老服务的,需及时告知电水气热经营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按半年更新。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省发改委会同省民政厅印发通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其中: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用水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价格;用热执行居民供热价格;用水、用气、用热具体价格以各市、县(区)政府核定的现行居民价格为准。对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由电水气热经营企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费。
大江晚报记者 奚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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