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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被撞18次?“碰瓷男”在临海栽了

台传媒通讯员冯梓颖 陈 丹

近日,在临海街头,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擦,车上男子报警后反而被刑拘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9月29日下午,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黄某报警称被一辆汽车撞伤。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交警王群、王鹏等人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双方各执一词。黄某声情并茂讲述了汽车撞倒他的经过,但汽车驾驶员却怀疑黄某碰瓷。

一时间,无法辨别谁是谁非。

在查看事故现场路段监控和轿车行车记录仪后,交警发现:双方碰擦发生前,汽车已经开始减速避让,但黄某驾驶的电瓶车却一直向左偏移,并不断地向车辆方向靠近。就在小轿车几乎静止的当口,电瓶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擦,之后黄某缓缓倒地。

经过进一步核查,交警还发现,黄某曾发生过多起类似事故,情形都与上述事故差不多。于是,古城交警中队将这一线索移交给古城派出所。

古城派出所副所长黄鑫迅速围绕前期证据展开调查,看出了更多端倪,原来黄某在案发当天上午,就已经在仙居被撞了一次,同样是开着电动自行车。

深入研判的结果表明,黄某从8月开始,在杭州、宁波、台州等多地经历过18次类似事故。难道是巧合?答案是否定的。面对民警审讯,黄某如实交代了通过“碰瓷”手段对车主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黄某是建德人。两个月来,他在各地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频繁制造事故来牟取利益。每次事发后,黄某都对车主索要500元至1000元左右的赔偿。一般机动车驾驶员看金额不大,抱着尽快解决的心态,选择给钱了事,这让黄某“心想事成”。截至在临海落网,黄某累计非法获利18000余元。

10月3日,黄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发生事故后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拍照、录像,保存证据。要坚持报警处理,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周边监控等方式,依法判定双方责任,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对“碰瓷”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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