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平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违规三四轮电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亳州交警发布《致广大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交警部门要求,严禁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因三四轮电动车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并不适合人员乘坐。且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转弯或掉头时极易侧翻,引发乘员坠落等交通事故,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群死群伤。严禁三四轮电动车乱穿乱行。三四轮电动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做到“转弯打手势,天黑不上路;上路戴头盔,靠右慢通行”。严禁三四轮电动车非法改装。部分三四轮电动车非法加装前挡风玻璃,造成雨天视线模糊,导致车辆发生事故几率增加。还有一些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为达到提高车速的目的,非法加装、改装电瓶,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由于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伤情,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驾驶人在驾乘电动三四轮车时要随时戴头盔保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购买电动三四轮车时,要主动了解购买的三四轮电动车属性,确保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使用拼装改装车辆。要主动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确保牌证齐全再出行,坚决不购买违规的三四轮电动车。骑行时,要在车辆后方、侧方张贴反光标识或提示帖,提高夜间行驶可视性,尽量消除安全隐患。(记者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