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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开展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苏州市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24年5月起部署多项工作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力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市级层面建立定期会商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各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及县市区、街道的主体责任。规范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综合查一次”改革模式,探索推进“综合查一次”网上流转处置,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果互认。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基层调研,指导试点地区细化试点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协同完善“综合查一次”相关制度。

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执法监督检查与信用惩戒、处罚公示、信用修复、失信治理等信用监管工作的协同合作。推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探索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实行“无事不扰”,压减检查频次,集中精准执法,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纳入培训内容,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规范“第三方”巡检机制,厘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服务保障范围界限。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自由裁量基准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裁量规范约束执法检查数量、频次。

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推行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模式。探索“用指导代替检查,用服务代替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积极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审慎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深入推动免罚轻罚清单运用。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综合裁量,规范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检查、谁普法”的原则,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普法宣传。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运用政策辅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对检查企业实施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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