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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5名“河长”治水 治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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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岸风光。

洁净的河(湖)水,给了宁波柔美的水岸风景,更承载着这座城市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市民深情。

9月11日,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两份报告,为宁波7025名“河长”治水,进行了全面的“画像”和监督。

7025名“河长”治理7152条河道、19个湖泊、397座水库

从2014年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

据统计,宁波已建立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树状河湖长体系,目前共有河湖长7025人,其中市级31人、县级249人、乡镇级1866人、村级4879人,市、县两级还同步设立河湖警长、联系部门(执行河湖长),协助河湖长工作。

《规定》施行六年多来,对于推进和保障河湖长制实施,促进综合治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中说,目前我市31名市四套班子领导担任重要河湖的市级河湖长,带领全市河湖长对全市7152条河道、19个湖泊、397座水库开展综合治理,32家成员单位推进“河湖长+”联合治水模式,形成治水合力,打破干支流碎片化治理的僵局,建立“河湖圈”,推动河湖从分段向分片调整转化。

“河长”们履职,干得怎么样?检查发现,我市各级河湖长能严格按《规定》履职,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成绩单”上的数据最有说服力——通过高质量河湖综合治理,2017年至2023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由71.3%提升至96.8%。

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美丽河湖122条、美丽河湖片区45个,其中余姚姚江获评第二届浙江省“最美家乡河”,小浃江等60条河(湖)获省级美丽河湖命名,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023年,我市获批国家首批市级水网先导区,市级河湖长履职排名多年名列全省前列,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多头管理”协作不畅,今年上半年全市总体巡河率较低

检查发现,我市在《规定》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重点检查内容清单,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

比如,河湖长履职的职责细化不够。根据“浙水美丽”平台数据,河长巡河率较低,今年上半年全市总体巡河率63.1%。

比如,河湖长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有的河湖长对巡河要求不熟悉,相关知识储备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对有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发现的问题存在不会报、不愿报等情况。

比如,河湖长督促解决问题不够及时。

有的河湖长对《规定》赋予的职责理解不深,溯源查找问题原因、推动问题处置不够有力。有的基层河湖长遇到无法处理的违法问题时,向上级河湖长报告不够及时,延误解决时机。

在工作机制运行方面,也存在不够顺畅等问题。

检查发现,河湖管理工作一定程度存在“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现象,部分地区上下游之间、左右岸之间、水陆之间发现问题时,协商处理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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