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洪泽区出台《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提升实施方案》,对低效工业用地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分类处置方案,计划三年盘活低效工业用地3000亩,每年盘活不低于1000亩,经济开发区每年完成1个以上500亩以上连片土地储备,使洪泽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今年,洪泽提出了奋战三五年、产值过千亿的工业发展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突破洪泽陆地面积小、工业用地存量紧的劣势。加快“唤”醒低效闲置土地资源,“腾”出工业经济发展空间,既是执行有关法规及上级部署的要求,也成为洪泽“拼工业”的当务之急。
多措并举,让低效土地活起来。《方案》鼓励区国有企业根据实际需求,收购、置换、整合低效用地。对符合规划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无债务纠纷等具备转让条件的,进行项目嫁接,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不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等使用条件的,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对亩均税收未达要求,但产品有发展潜力的,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提高产出效益。对已停产、无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破产程序处置。积极探索竞拍人带项目申请工业用地拍卖权的司法拍卖模式,严防“二次低效”。
分类施策,让存量赋能新动力。对项目未落实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将加大招商推介力度,推行“以地招商”,引导优质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对因规划功能调整、生态环保要求等原因,不再实施具体征收行为的有效用地批准文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撤回或核减用地批文。对因零星报批、报批范围不规整导致无法使用的批而未供土地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连块成片报批周边用地,合理使用土地。此外,对供而未用土地通过引导投资、依法收回、强化司法联动、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盘活提升。
政策支持,强化亩均效益导向。《方案》对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和闲置厂房二次招引的项目,属政府鼓励类或重点扶持类的,可享受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对租赁闲置厂房签约后六个月内投产的,亩均税收达合同约定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给予租金奖补。对低效工业用地和闲置厂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待新项目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后,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给予全额奖补。对产业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同时,建立涉法涉诉低效闲置用地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对相关破产案件办理依法公开。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对亩均效益提升快的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对亩均效益低的企业采取政策倒逼,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叶顺亮 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