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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法院:共享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本报讯(通讯员上官芳芳 葛梦军)8月19日,三门县人民法院的联系法官与调解员一同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催收了大半年的物业费可算是收到了,多亏了法官和调解员。这个家门口的共享法庭(和合物业服务站),让我们省心省时又省力……”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调解后说。

据了解,三门法院推动模式、机制、应用创新,构建共享法庭“4[镇街、行业特设、村(社)片区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X(多元解纷手段)”工作机制,把共享法庭打造成解决纠纷的“初始站”“必经站”。三门法院对纠纷进行事前预防、分类分流、移送化解、委托调解、诉讼立案等多维度、分层次递进过滤,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执前督促”解纷模式;将矛盾纠纷分类分流至行业特设、镇街、村(社)片区共享法庭化解,形成矛盾纠纷“1—1—1”分类引流、各类并破的解纷格局;将镇街共享法庭主动融入镇级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村(社)片区共享法庭,深化“法格—警格—网格”联动治理,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设立“蟹港”“企业法治港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共享法庭,为三门“青蟹之乡”“港城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近两年来,三门法院依托共享法庭成功化解金融纠纷案件859件,物业纠纷案件1840件,发送类案治理司法建议10份、调研报告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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