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更好发挥财政大监督优势,近日,淮安区出台《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财会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和综合运用办法(试行)》,完善财会监督结果跟踪落实机制,突出财会监督结果综合运用实效。
一是细化跟踪落实内容,明确主体责任。跟踪落实内容具体化,包含按规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追回财政资金、限期足额退还违法所得等九个方面;明确负责业务项目财会监督结果的跟踪落实,督促监督对象按时足额完成整改。
二是统筹结果运用渠道,实现成果共享。在内部各科室分析运用监督结果,推动监督和管理的有机融合,同时,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上下联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结果互认。
三是强化结果综合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资金安排有序衔接,明确督促、回访机制。对监督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未执行、未采纳、未配合落实监督结果的情形,可以采取催办、约谈、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推进落实,维护财会监督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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