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公管局持续创优营商环境,不断对标提升各项举措,着力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一季度营商环境评议考核位于全省前列,市场主体满意度达98%。
一是“消”壁垒。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交易文件、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畅通异议(质疑)、投诉(举报)等维权渠道,不断发现并消除交易隐性门槛和壁垒。对200余个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整改各类问题15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二是“降”成本。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办理CA证书,推行电子保函,升级服务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新办、年检CA证书3000余套,免收企业资金60余万元;为2000余个项目开具80000余笔电子保函,释放企业资金200余亿元;免申即退保证金40余亿元,涉及企业近20000家。
三是“规”行为。出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明确交易项目进场标准及监管部门权限。修订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暂行办法及交易活动(数据)见证清单,对进场交易项目推行全过程见证服务。形成书面工作日志110余份,发出书面提示函24份,提示、纠正不规范行为200余次。
四是“净”环境。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问题自查自纠、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优化“行刑衔接”联动查处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不断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摸排汇总问题线索40余条,移送12条,联动会商4条,对70家问题企业进行信用处理,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13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撰稿人:程安 审稿人: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