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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对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推行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医疗环境公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日前,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联合印发《黄山市医疗机构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全面提升监管的协同性、精确性和有效性,持续推动我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一体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协同联动、提升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效;坚持创新驱动、信用赋能”为抓手,根据黄山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医疗机构“8+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即“计划统筹、信息共享、部门吹哨、议事会商、分级分类、风险监测、问题处置、失信惩戒”8项机制,“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

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8项机制牵头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统筹各部门、各层级监管资源,强化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创新,提升公平公正、科学精准、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医疗机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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