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双闭环、两集中”,压紧责任链条。构建“县纪委县监委督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督查9个专委办和7个乡镇”的双督查体系,实施涉海涉渔领域集中办公、集中执法和安全生产执法情况专项评议,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行政执法双重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完成督查10轮,发现乡镇层面问题640个,已全部落实整改。二是坚持“两联动、两追究”,倒逼责任落实。联动考核和问责机制,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干部考核、巡查工作融合打通,对应发现隐患而未发现、已发现隐患但未整改到位的情形分别追究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倒逼干部主动作为。今年以来,共有35名干部被问责。三是坚持“全流程、全覆盖”,消除责任盲区。围绕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厘清项目建设各环节责任,强化事前告知、事中监管、事后介入,推动安全隐患全流程闭环管控和全方位覆盖管理。今年以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1万余个,行政处罚489起,责令停产停业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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