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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待遇平均加两成 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3月9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补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增项、提标,完善经办服务,提高职工工伤待遇,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

记者从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了解到,此次调整标志着我市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进入“2.0时代”。首先,待遇项目在原来的五项(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基础上,再增加两项,分别是工残补偿金、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调整后的保障范围更加广泛,体现了人性化。

二是赔付标准提高,利企惠民,原有的五项待遇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平均增加约20%。单位缴费标准不变,参保“性价比”更高,“减负”作用明显,工伤职工个人也能得到更多“实惠”。

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一次性工亡抚慰金,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其他四个项目调整幅度也在0.2万元到2.4万元之间。新增加的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工残补偿金和工伤复发治疗期护理补偿金两项,依据鉴定等级,分别给予职工或者单位2-5万元不等的补偿。

同时,经办服务优化,理赔便捷高效。承保商保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系统建设,简化在线申报流程,增设服务热线、网络查询服务、微信QQ交流群等,线上线下全方位联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也将配合开展新一轮的活动,向辖区企业告知利好,持续对重点企业“一对一”上门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参保,提升补充工伤保险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实际上,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部门引导、用人单位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与基本工伤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商业性补偿保险。自2023年8月15日正式上线以来,江城企业参保踊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参保企业362家,参保人数123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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