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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霸座女”!律师:被占座乘客可向其索赔

  (原标题:铁路公安介入高铁“霸座女”事件!律师:被占座乘客可向对方索赔)

  9月19日上午,从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车上又现霸座行为。一位女乘客在上车后未按照车票位置就坐,坚持要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车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列车乘警投诉,但经过乘警与霸座女乘客的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始终不肯让座。霸座女乘客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律师说法不一。

  事发:执意坐在靠窗位置且拒绝配合,广铁已介入调查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视频,女子回应乘警称“这座位上写的是10D吗?票上面写了吗?我坐这排是没错的呀,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啊?”当乘警指着过道处的位置标识,并说女乘客不讲道理时,对方回应“是你不讲道理还是我不讲道理。”面对乘警让其提供身份证核查车票与乘客信息的要求,女乘客不愿意配合,态度强硬,称“不给你,为什么要给你,我有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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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乘客坚持要霸占靠窗户的位置。

  据了解,该霸座女乘客原本应当坐在10D的位置,却坐在靠窗的10F座位,因安全员无执法权力,最终协调10F乘客坐到别的座位。

  9月19日下午,广州铁路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于网上传播的9月19日G6078次旅客“霸座”视频,铁路部门已经关注。目前,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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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行为是否应受到法律处罚,律师观点不一

  针对此次霸座事件,上海市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的张麒麟律师认为,霸座女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这种事情最多对霸座乘客进行劝说和道德谴责,“如果对被占座的乘客造成损失,可以向霸座乘客要求赔偿。但就因为一次霸座将其列入黑名单,处罚过于严重。”最近,高铁、列车上频发霸座事件,张麒麟表示,对霸座人员的法律制裁应当与其违法性相当,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下次购票时价格有所增加,或者在较短时间限制其乘坐某一趟列车。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的陈建平律师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霸座女乘客的行为显然侵犯了他人在享受乘坐高铁服务时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扰乱了铁路上的公共秩序,应当受到法律处罚,铁路上的乘警亦可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置。而是否应当将霸座乘客列入黑名单,陈建平表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判断并制裁。

  采写:实习生 庄萍萍 南都记者 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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