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中宁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安中宁”消息,中宁县确诊新冠肺炎人员丁某某于2020年2月下旬自伊朗返回国内。经查,丁某某入境时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情形,现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予以立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从宁夏中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该市26日确诊的1名境外输入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丁某,男,23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大战场镇人,2019年10月到伊朗从事翻译工作。
丁某2月24日凌晨1点19分到达中卫后,由中卫火车站检疫检查站将其送往中卫大酒店进行集中隔离。2月25日12:30左右,中卫大酒店隔离点医护人员监测时发现丁某精神状态不佳,有咳嗽症状,测体温35.6℃,随即由中卫市疾控中心安排救护车转至中卫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中卫市疾控中心立即采样检测,2月26日经中卫市和自治区两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经自治区专家组会诊,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26日19点20分即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
据介绍,中卫市切实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控工作,目前已对辖区排查出的30名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全部进行隔离。并及时致函上海市疾控中心、兰州铁路局防控办协助核查,将目前已追踪到189名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全部函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自治区专家组会诊确诊后,中卫市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发布《关于紧急追踪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请凡是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在不同场合同行、交谈、照面等的人员及时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
《通告》详述了丁某的返程活动轨迹,有戴口罩的防护措施:
2020年2月19日13:30(伊朗时间),从伊朗机场乘坐SU513航班(座位号16B)于17:00左右(莫斯科时间)到达莫斯科机场,期间佩戴N95口罩。在莫斯科机场附近的胶囊旅馆停留16小时。
2月20日9时左右(莫斯科时间),从莫斯科机场乘坐SU206次航班(座位号35A),于23:05(北京时间)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出机场后乘坐出租车到达上海和颐至格酒店入住(房间号3078)。
2月22日9时,乘坐网约滴滴车(沪GY0322)到达上海火车站,候车期间曾在火车站广场手机卡代办点办卡。18:36从上海火车站乘坐Z216次列车(13车08下铺)于23日17:20到达兰州火车站,在火车上除用餐外一直佩戴一次性口罩。期间曾在1号侯车厅内按摩椅上候车。
2月23日20:00从兰州乘坐K9664列车(座位号1车4座,实际坐在靠车厢门第3排一处6人座位处)于2月24日凌晨1:19到达中卫,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原题为《首例境外输入病例被立案调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