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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8月19日起举行 扩大会议将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记者 王海燕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8月19日至2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莉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的报告,决定8月20日下午举行常委会扩大会议,全体市人大代表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分组讨论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以及《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上海市气象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有关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说明,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2023年市级决算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及相关决议草案,决定将相关报告及决议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的若干规定》有关修改情况汇报,以及关于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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