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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31名老赖子女读高价民校查实,法院:责令退学或转校

  广州日报7月18日消息,17日,广东顺德法院发布《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顺德法院透露,目前已查实有31名被执行人的子女共计31人,就读于顺德区高收费民校。顺德法院建议,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据介绍,2018年1月9日,顺德法院召开“2018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顺德区高收费民校名单,并分别在1月、3月向社会公布两份限制就读高收费民校公告,共涉及被执行人866人,并通报全区86家高收费民校。

  目前已查实有31名被执行人的子女共计31人,就读于顺德区高收费民校,法院已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近期,顺德法院向区教育局及顺德区高收费民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另根据顺德区《打击逃废债监督举报办法》,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有违反限制消费规定的行为,举报事项详实具体且经查证属实的,将获得相应奖励。

  记者了解到,此前顺德法院通报两起与顺德区教育局开展联动执行行动。由学校配合协助执行,使得欠钱不还被执行人的子女面临无法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有家长发现欠钱不还将影响子女就读时,立马就还钱。而顺德法院随即也向学校发送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提醒:

  家长如履约需尽快告知法院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择校而居,家长为孩子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辛苦奔波的步伐从未停止。”在该信中,顺德法院称,虽然充分理解各位家长的舐犊之情,但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理应得到尊重。

  顺德法院表示,为了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周折,家长需了解清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为单位的,限制消费人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校。

  顺德法院提醒,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如已自动履行完毕或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请尽快告知法院承办法官,避免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而处处受限。 (原题《31“老赖”子女读高收费民校被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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