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幼儿园公共活动区监控全覆盖 变相体罚将严肃处理
北京市将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幼儿园公共活动区域内将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明确,完善幼儿园教职员工入职标准,严格准入管理。
无证幼儿园“规范一批、取缔一批”
意见提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举办、谁主责”的原则,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各类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进一步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强化办园质量管理。
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安全优质的普惠性服务;加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年检制度,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坚持疏堵结合,按照“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开展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
非在编教师逐步同工同酬
在师资培养方面,通过在部分区试点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本市户籍本科毕业生招聘并委托培养项目、本市户籍大专毕业生专升本培养项目和初中毕业生3+2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培养项目,拓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引入渠道。健全培训机制,实现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全覆盖。
严格学前教育教职员工准入与管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心理辅导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探索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加强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控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实现幼儿园公共活动区域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加强日常监看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日常巡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出入登记等制度。参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置机制,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组建由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及专业人士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救援,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做好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
意见还提出,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要充分发挥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依法进行民主管理。建立幼儿园安全员制度,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培训后上岗。加强幼儿饮食与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所幼儿园配备一名责任督学,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