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6月30日电(王爵) 记者29日从四川省阆中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保宁敬老院入住老人被打”事件的情况说明中获悉,入住阆中市保宁敬老院的钟某福老人身上淤青系院长陈某槐所致,阆中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槐执行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纪委已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5月25日,阆中市保宁敬老院入住老人钟某福(女,71岁)亲属给其洗澡时,发现老人身上多处淤青。
5月26日,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阆中市西城派出所民警与保宁街道办事处、天马寺社区居委会干部赶到现场调查,核实钟某福身上淤青系敬老院院长陈某槐所致。公安机关决定立案调查。
5月27日上午,保宁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居委会干部与钟某福老人亲属就该事件再次进行沟通,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陈某槐向钟某福及亲属赔理道歉;二是陈某槐公开作出深刻检讨;三是保宁街道办事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处理意见当时得到钟某福老人亲属的认可。
此后,由于陈某槐父亲病危(已于6月6日病逝),加之陈某槐两次白内障手术(于6月24日出院),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其延期处理,钟某福亲属认为当事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先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而相关部门认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处置,便未上报和跟进,致该事件未及时有效解决,引发社会关注。
6月27日晚,阆中市委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事件进一步调查处置。
截至目前,阆中市领导已带领民政局、保宁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再次看望慰问了钟某福老人,表达歉意,并将钟某福等4位老人易地安置到阆中市老年公寓供养;保宁街道办事处已解聘敬老院院长陈某槐;阆中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对陈某槐执行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纪委已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