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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盐改”被“延改”,有外来盐企被罚到停业

  2017年1月1日起,国务院正式实施盐业体制改革,要求省市县三级盐业体制2017年年底前实现政企分离。各地积极落实改革要求,成效显著。然而,河南少数地方“盐改”却一拖再拖,至今未完成政企分离,甚至还出现盐政稽查车拉盐送卖的怪象。

  本地盐企开盐政稽查车卖盐,外来盐企跨区经营被罚到停业

  早在2018年7月,河南省柘城县就发布了盐业局改制公告,但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7月15日,柘城县街头仍有标识着“盐政稽查”字样的小货车,运送售卖柘城县盐业公司的食盐,车身上还印着“大青盐泻热凉血明目”的广告语。

  新乡县盐业公司注册资金53.5万元,是河南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拥有食盐批发资质,按照国家“盐改”政策,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批发业务。

  2019年4月,新乡县盐业公司进入柘城县食盐市场。5月,该公司下游商户李如银超市,以违法购进食盐为由,被柘城县盐业管理局行政处罚。

  当年7月29日,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由,新乡县盐业公司被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后被处罚270多万元,并因此案被法院冻结对公账户而停业。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今年3月1日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食盐批发企业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事实上,是否要办此证,各地执行不一。

  新乡县盐业公司曾于2017年、2019年初在新乡县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地回复不需办理。而柘城县盐业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于2019年7月11日。这个时间点,仅比新乡县盐业公司因为缺证在柘城县被查处早18天。

  新乡县盐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党说,自2019年3月开展跨区经营以来,公司批发范围扩展到全省30多个县市区,其中20多个地方的业务开展基本顺利。但在10多个地方被处罚款高达400多万元,遭扣押食盐超过100吨。

  下文扎“篱笆”,执法凭“感觉”,处罚靠“口供”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盐改”未完成区,外来盐企跨区经营遭遇到的障碍,可谓五花八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三部门今年1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未加碘食盐由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供应。然而,宁陵县政府今年7月下文,明确宁陵县盐业公司“为宁陵县‘未加碘’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负责组织供应全县‘未加碘’食盐。”业内人士表示,这相当于下文扎“篱笆”,把外来食盐批发企业,全部挡出宁陵县未加碘盐市场。

  位于柘城县浦东街道毛王村的福瑞祥购物广场,因为卖新乡县盐业公司的加碘盐,在10月23日接到柘城县盐业执法监督局的告知书。该告知书称,福瑞祥购物广场所在区域属于高碘区,销售加碘食盐不符合市场供应要求,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限期退回。

  根据规定,高碘区名单由省级部门发布。记者查询发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12月公布的高碘地(病)区名单里,并不包括毛王村。柘城县盐业执法监督局给记者提供的正式公文材料,未能证明毛王村是高碘区,而是告知经他们调查毛王村是高碘区。

  新乡县盐业公司方城县销售部销售员薛协春卖的食盐,被方城县盐业管理局处罚2.8万元,理由是新乡县盐业公司方城县销售部未取得食盐批发资质。

  做食盐批发需要批发资质,新乡县盐业公司有批发资质,方城县销售部没有。薛协春卖出的食盐,归新乡县盐业公司所有,还是归方城县销售部所有,关乎该案性质。

  薛协春向记者出示了由新乡县盐业公司开具的发票,认为食盐是公司的。

  方城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张辉承认这发票的存在,但认为发票不能作为认定盐归新乡县盐业公司所有的依据。他向记者出示了定性盐归方城县销售部所有的主要依据:薛协春及下游商户等人承认食盐是从公司方城县销售部买卖的询问口供笔录。

  设“壁垒”因“盐改”不到位,落实改革破除利益藩篱

  河南多地食盐零售商向记者反映,外来盐业公司的食盐批发价,比当地县盐业公司便宜至少50%。

  宁陵县城区的一位超市人员说,当地盐业公司一箱批发价60多元的盐,外来盐业公司同质量的盐只要20元左右。

  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就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

  记者调查发现,新乡县盐业公司反映业务难开展的地方,比如宁陵县、柘城县、方城县等地,都是一人兼任县盐业局与盐业公司两个单位的负责人,有的甚至员工隶属也没分开,盐业改革没有落实到位。

  宁陵县盐业执法监督局局长兼宁陵县盐业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良军接受采访说,政企早已分离,法人已报省工信厅,年底证件到期统一换证。

  虽然各地都声称力推“盐改”,但仍有部分市县进展缓慢,致使“盐改”完成截止日期多次推延。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省就推延过2次,最早的完成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后来明确是2018年6月底之前。

  今年10月召开的河南省食盐专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又强调“在深化食盐专营体制机制中,要重点突出对没有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盐业体制改革的市县,必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一位县盐业局干部说,“盐改”推进慢,最大难点是人员安置,改革后大多数人都想进有编制的盐业局,但是新成立的盐业局编制太少。他所在的县盐业局有400多人,新盐业局编制只给20多个。谁也不愿意捅这个“马蜂窝”,“盐改”当然推进难。

  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杜衡认为,盐业体制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是大势所趋,国家出台的“盐改”方案有明确的时间表,各地都应该按照改革方案落实。全国改革一盘棋,“盐改”不能因为任何借口成“延改”,关键在地方主政者拿出魄力推进改革。

  (首发:“新华每日电讯”调查周刊.记者:刘怀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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