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印发《关于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的批复》,同意31个市和55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行动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同意我省合肥、淮南、马鞍山、芜湖、宣城等5市及利辛县、泗县、颍上县、五河县、天长市、金寨县、桐城市、东至县、铜官区、祁门县等10县(市)开展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铜官位列其中。(通讯员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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