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淮安区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做到统一标准,对标规范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并分业态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清单等。向农村食品销售者免费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内容涵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两个责任”制度、投诉电话等内容,有效解决过去存在的证照悬挂零散、大小不一、残缺破损、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
开展专项行动,分类强化提升。对农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治理,采取“多维度宣传、全方位排查、精准化整治、一体化执法”等措施,引导户农村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拆除违规“生鲜灯”;对农村熟食和散装食品销售者开展从业人员“三防三戴一穿(防蝇、防尘、防鼠、戴口罩、戴手套、戴帽子、穿工作服)”专项整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营造健康卫生的消费环境;对农村小副食店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整治、全面达标”的原则,落实“三个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限期整改一批、依法查处一批)整治举措,解决农村小副食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小副食店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强化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做好上下结合,统筹推进落实。结合农村食品经营者“两个责任”落实,统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指导乡、村两级包保干部对C、D两级农村食品销售者予以重点关注,目前该分局辖区C、D两级农村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包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包保干部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农村食品经营店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宣传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免费快检服务活动,通过上门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