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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三个一”推进医药招采专项评价工作

近日,淮安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工作,通过专项评价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推动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开展一次专项评价业务培训,打造可量化评价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专项评价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专项评价工作属于首次,为开展好药品耗材专项评价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局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药品、医用耗材专项评价的相关文件,对专项评价的5大项12个子项目逐一明确考核内容,把握考核标准。

组织一场专项评价现场考核,强化节点化流程把控。为提高药品、医用耗材专项评价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专项评价准确性,组织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分时段、分批次进行现场考核,通过现场考核对上一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招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实施一轮专项评价集中反馈,拓展可及化结果应用。对专项评价结果进行一轮集中反馈,充分听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意见,力求做到评价结果准确,评价对象信服。通过集中反馈,医疗机构普遍感到专项评价中,阳光采购得分是基础点,议价部分得分是困难点,预警管理得分是警示点,集采任务完成是关键点,招采系统对接是前瞻点,只有解决好以上五点才能获得一个好的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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