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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近年来,宿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统筹谋划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共482条,已完成治理482条,治理率为100%。全市纳入国家监管平台17条,已完成治理17条,治理率为100%。

一、加强统筹推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宿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各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每季度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会办会,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作为各县区政府现场观摩内容,推动农村水生态环境提升。二是凝聚监管合力。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纳入到2023年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项目,细化分解季度任务,定期调度试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国家试点带动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治理进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同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严在前头、考在平时”的要求,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市对县区高质量考核。

二、坚持系统治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离田,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6.7%;加强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推进农药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县级设立集中代储点、乡镇设立临时收集点”的回收处置体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入园进区、依法排污。二是推进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4.18万吨/天,受益人口约110万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1%,考核排名苏北第一。三是发挥设施成效。以“技防+人防”结合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已建设施安装流量计和用电监控,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同时,推进各县区采取第三方专业运维,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弘扬生态文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创新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治污“1+2”模式,建设一个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同时,因地制宜,再配套建设一座水冲式公厕和一个人工湿地,实现“治理一处污水,净化一片水体,美化一村环境”的目标。目前全市已有8个站点,并正常运行,效果良好。二是打造示范典型。积极开展“泗阳县、宿豫区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泗阳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城市”等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三是开展环保宣传。根据我市镇村“面广量大,河网密布”的特点,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抓手,常态组织开展教育宣传引导活动,不断健全基层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推进镇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一是常态开展河道日常巡护。全面落实《宿迁市基层河长巡河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乡镇级、村级河长在河道管护方面的职责,做好河道巡查、违建清理、岸线保洁、漂物打捞、清淤疏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的日常工作。2022年以来,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57次,县(区)级河长累计巡河2364次,乡级河长巡河1.9万次,村级河长巡河6.6万余次。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印发《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技术导则》《评分细则》等文件,以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恢复河道功能,改善农村水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开展2350公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是创新开展乡贤护碧水行动。在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荐评选当代乡贤5724名,制定《宿迁市乡贤义务护水员管护手册》,号召、动员乡贤自愿担任义务护水员,在河道边设立公示牌,注明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护水乡贤等信息,实现水体、乡贤、责任三位一体,助推“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要我治水”向“我要治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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