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吴中区财政局获悉,2021年起,生态补偿政策在太湖生态岛范围内提质扩面,金庭镇共收到市、区两级生态补偿资金1.25亿元,为太湖生态岛在生态环境保护、镇村公益事业建设、村级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生态补偿政策是苏州通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对因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功能而使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地区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从而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能力的一项阳光政策。
2021至2023年,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约7200万元,占生态补偿总投入的近60%。其中,用于公益林管护2000余万元,较好维护了7.03万亩生态公益林,实现2023年生态岛PM2.5年均浓度全市最低,空气质量显著提升。用于湿地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680余万元,通过与太湖水污染治理“五位一体”专项资金协同发力,湿地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生物多样性发展提供优质环境。用于村容村貌提升约3800万元,通过道路硬化、排水系统建设、公共绿地建设、古村落修缮等,使村庄整体面貌得到显著提升,提高了村级公共服务水平。
2021至2023年,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村庄路桥、社区建设630余万元,为改善群众出行和生活环境起到推动作用。去年,元山村投入105万元建设鹿村大礼堂,该礼堂不仅可以提供给村民办酒席,也可以改善村风民俗,受到村民一致好评。同年,东村村投入55万元用于张家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拓宽村路,方便村民农作,而且增加了景观小游园,村民有了休闲场所,村民的居住幸福感显著提升。
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村级经济发展,全镇12个行政村全面受益。东蔡村是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该村创新使用生态补偿资金,2023年投入补偿资金63万元用于集体资产危房翻建,翻建后对外出租,每年增加村级稳定收入1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2021至2023年村级股份合作社发放股票分红达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