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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发挥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平台“三个保障”作用 助力集采药品落地惠民

开展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医药货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重要举措。阜阳市自上线运行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平台以来,已实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线上直接结算金额超10亿元,线上线下累计结算金额超14亿元,有力保障集采药品耗材在阜阳落地执行,充分释放医保集采降价红利。

保障集采中选药品供应有力。借力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平台缩短医保基金支付链条,结算平台链接医药、医疗、医保三方,配送企业通过平台线上提交结算申请,医疗机构线上审核,医保基金通过“云直联”方式向企业线上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时间由以往的6-12个月压缩至30天左右,持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医药企业经营成本,医药企业配送积极性空前提高,集采药品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和使用得到充分保障。截至目前,结算平台已链接全市9家医保经办机构、38家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配送企业以及223家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保障结余留用政策执行及时。为持续激发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的内生动力,阜阳市医保部门积极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平台上线“结余留用管理”模块,医疗机构从该模块发起集采药品结余留用申请,提交采购和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医保部门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线上打分,结算平台自动计算生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每批次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截至目前,阜阳市已完成5批次国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向医疗机构支付结余留用资金6580万元。

保障优先采购政策落地有效。结算平台以已验收入库的集采药品发票和配送清单为货款结算依据,已结算的11万多张发票,真实完整记录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和金额。市、县医保部门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基础上,结合结算平台结算数据进行监测,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从采购周期已结束的22个国采药品(含到期接续)批次来看,每批次的全市总约定采购量均超额完成,最低完成比例148%,最高完成比例369%,平均完成比例245%,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全部通用名药品的80%左右,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集采药品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下一步,阜阳市还将积极试点区块链、电子会计凭证以及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在集采、医保基金监管等场景中的应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规范集采中选产品执行和加强基金监管提供更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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