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让困难群众在精准、及时的救助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放”权力。我市在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试点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短为约2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缩短近一半,大幅增强救助及时性。
二是“简”程序。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直接予以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
三是“快”响应。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救助领域的运用,发挥村居干部、网格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作用,建立群防群助工作网络,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四是“广”覆盖。依托“江苏政务服务”,优化非本地人员申办程序,困难对象在户籍地、居住地镇(街道)均可申请社会救助。打破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
五是“暖”服务。指导县区开展“社会救助集中接待日”活动,对困难群众救助诉求采取“急难”速办、“普通”快办、“重大”会办的方式分类处理,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该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民政创新创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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