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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四大行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包河未检开展学生警示教育活动。

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近年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彩宏护未”未检团队始终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创新推出“彩宏正枝”“彩宏护蕊”“彩宏益心”“彩宏未士”四大行动。2022年至今,该团队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71件1603人,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称号,成为安徽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标杆力量。

从办案到治理,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检察官姐姐,我通过自考考上大学了!”听到这个好消息,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彩宏护未”未检团队成员们心中满是欣慰。

2023年,17岁的徐某某伙同他人到合肥市一小区偷盗三辆电动车,共价值4956元,藏匿后销赃。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徐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犯罪情节较轻、坦白、已经追回被盗车辆并发还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具有悔罪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徐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六个月考验期内,徐某某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到院接受约谈、参加公益劳动等,顺利度过考验期,并最终被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决定。徐某某在考验期内通过检察机关的帮教和自己的努力,于2024年8月被一所大专类院校录取。

包河未检进校园普法。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包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文宏向记者介绍,包河未检办案团队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工作。

学生参观“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

“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落实‘不捕不诉+观护帮教’。”文宏表示,2022年至今,团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84件550人,不捕365人,不捕率66.7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87件1053人,附条件不起诉342人,相对不起诉240人,不诉率56.64%,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转化成功率98%。

另外,创新引入司法社工制度,构建“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社工”帮教体系,累计开展社会调查2006人次、跟踪帮教1875人次,助力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多元救助+沉浸式普法,走“新”更走“心”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引入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构建“心理测评+危机干预+长期跟踪”服务链,累计为214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和矫治。同时,创新“物质救助+就学帮扶+就业支持”模式,帮助困境儿童获得职业技能培训机会。联合妇联、民政建立“困境儿童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学生参与模拟法庭。

在普法宣传方面,打造全省首个体验式“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新“法治副校长2.0”工程,研发涵盖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主题的“法治教育课程包”,开展“点单式”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将常态化普法宣传融入校园课堂,在学校成立“法治社团”,形成“检察官引领+学生传播”的普法新生态等。有效提升法治教育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邵晓杰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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