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现场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泗洪县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为主线,狠抓“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筑牢全县安全防线。
一是凝聚共识,明晰职责。制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构建县乡两级“厂中厂”治理专班管理体制,确定专班工作计划。下发治理专班相关单位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细化应急、消防、工信等9个部门职责清单。组织专班成员共20余人,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推进重点事项,落实整治任务。同时,围绕规范出租方行为、强化承租方管理和突出重大风险管控等方面,明确“厂中厂”承租双方“5严禁”、出租方“7必须”和承租方“5不得”要求,切实压实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动态监管,核清底数。在多次大起底、大排查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联动,充分运用网格力量,再次逐户开展实地核查,全方位摸清“厂中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厂中厂”出租方65家,承租企业122家,持续消除监管空白与盲区。
三是不遗余力,消除隐患。自行动开展以来,始终坚持边摸排边治理,督促“厂中厂”租赁双方落实“五个一”责任(签订一份安全管理协议、梳理一份风险管控清单、明确一名安全管理统一协调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指导督促企业安装“一键响铃”113套、烟感报警器2387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共检查“厂中厂”50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88条,其中督促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21处,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