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海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召开。海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静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海门区普查办汇报全国、省、市“四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全区“三普”以来工作总结、“四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打算。区住建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门街道、余东镇相关负责人汇报有关工作进展。
近年来,海门区坚决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优化文物保护各项措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海门区划定39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海门区累计投入近27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和“三防”工程建设,完成大生第三纺织公司旧址等8处文保单位修缮保护工作。
黄静指出,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区镇、相关部门要紧盯目标,深入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领会全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关键,遵循“应查尽查”“应保尽保”重要原则,聚焦存在问题,对标工作要求,严格把好质量标准,确保普查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合力,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全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海门区副区长茅敏勇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