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宁波舟山港双屿门航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舟山召开,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单位)、舟山市海通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舟山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参会并组建了项目验收组。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等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经查阅资料、质询和讨论,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各项环保手续完备,环保资料较齐全,总体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生态保护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工程于2021年12月27日开工,2023年10月20日完工,2023年11月5日通过交工验收,本次环境保护验收的顺利通过将为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奠定重要基础。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做好工程结算审核、档案专项验收等工作,力争尽快完成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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