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楠 刘雪妍
近日,两家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为尽快解决国际航线船员管理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遵照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习惯,按照上海市制定实施的有关临时仲裁规定,共同约定在上海进行仲裁。该案系全国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
经了解,两家企业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以上海为仲裁地、虹口北外滩为开庭地,自主约定了具体仲裁程序,共同选定了一名在国际航运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担任仲裁员。之后,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后,按照约定的仲裁程序,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终局裁决。
2023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在全国率先引入了仲裁地、临时仲裁等接轨国际通行规则的仲裁制度规则。今年6月,按照国家部署和《条例》有关“三特定”仲裁要求,上海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试行)》,对临时仲裁适用范围、选定仲裁员和仲裁规则、仲裁程序推进和保障等作出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步出台涉“三特定”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管辖规定,为境内外经营主体选择上海进行临时仲裁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指引,保障了临时仲裁的操作性和可预期性。
作为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件开庭地,虹口北外滩是中国航运服务企业最集聚、航运总部特征最明显、航运要素最齐备、航运产业链最完善的区域之一。近年来,上海虹口加快建设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核心承载区,承办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司法与仲裁”论坛、加入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成立北外滩航运争议预防与解决中心,为海事商事仲裁案件提供开庭场所及配套服务。以本例临时仲裁案件裁决为起点,虹口将进一步优化相关服务,力争打造涉外海事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另悉,7月30日,《上海仲裁协会临时仲裁规则》经上海仲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8月1日发布。为推进上海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海仲裁协会积极推进仲裁机制创新实践,制定这一临时仲裁规则,供当事人约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