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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整治垃圾违规处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辖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违规运输、跑冒滴漏、偷乱倒等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局紧盯出土源头、运输过程、消纳处置等环节,全面抓实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执法监管。

强化进企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源头监管和指导服务,围绕所有在建或即将开工的工程项目,送达行政指导书,全覆盖现场普法。安排片区城管队员加强巡查和引导,会同建设交通局落实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引导企业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建立渣土运输单位名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全面排查现有点位。走访排查辖区在建、新建工地,掌握工程进度、出土量、垃圾去向等情况,安排网格员加强去向跟踪。排查起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并落实整改,依法查处新增点位,同步对工地参建单位、运输单位负责人以案释法,引导其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落实运输车辆入库管理,对运营的渣土车辆资质以及车辆状况等逐一检查,督促运输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闲置地块、易倾倒点位巡查频次,安装监控、悬挂横幅、蹲点夜查等,严防垃圾新增。

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每周开展数次道路执法检查,加强主要运输路段动态巡查,重点检查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任务协同、执法协同、监管协同、办案协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线索及时共享研判,有效增强打击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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