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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6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峰、金杰、陶颖、梁永勤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黄琦,副市长杨善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瑞文、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阜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的决定》《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并审议了《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述职评议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认真汇总整理对《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提交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要广泛宣传并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要严格遵守修改完善后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更好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拿出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扎实做好抓项目、扩投资、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要加强民事检察履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体系,助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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