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根花主持。大会执行主席沈根花、陈立新、叶公式仙、郑家彪、叶晓勇、吴青松、赵建铭、罗运乾、熊勇军、雷应江、李桂鹏、吴一平、何灵、应林翠、张少荣、张金禄、陈吉英、陈仰勇、陈战耕、陈科强、周光洪、郑永清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代表337名,实到318名,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过去一年,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探索与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力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积极助力生态富民,关注民生福祉改善,深化构建全链条代表联络阵地,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李锋指出,回顾过去一年的履职实践,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推动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系统全面落实,有力保障了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始终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鲜明导向。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推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题,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定决议、每一次监督都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履职基础。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实做活代表工作,建强建好代表联络活动阵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推动一批建议议案得到高质量办理。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工作追求。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县乡人大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李锋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丽水奋力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与全省一道“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丽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以永做新时代“挺进师”的奋斗实干,为奋力开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境界、精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中凝聚人大共识;二是以更实举措提升立法质量,在推进法治丽水建设中扛起人大担当;三是以更大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在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作为;四是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中彰显人大优势;五是以更高标准打造“四个机关”,在建设优秀履职队伍中提升人大形象。
李锋最后说,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晓所作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献所作的《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市五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