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区入选全国信用修复领域唯一县区级试点。一是前置指导关口。归集共享19个执法部门信用信息,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为企指引信用修复路径,防范失信风险。今年以来,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150份。二是优化审核机制。灵活采用“容缺受理”“承诺即修复”等机制,加强审核部门线下对接,提高流转效率,助企轻装前行。目前,办理时限由原先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息270余条,为去年同期的2倍。三是搭建网办场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江企业在线等现有系统内,嵌入打造行政处罚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塑优“经营主体一网申请—各部门在线反馈—信用修复一次办结—修复结果多网共享”信用修复链条。该项目系全省首个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各行政处罚部门多跨协同在线反馈修复结果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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