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民声呼应”办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建立覆盖全市的“民声呼应”平台体系,打造“统一归集诉求、分流交办核处、统一回复处理结果、及时督查跟踪”工作闭环,做到省交办问题每件必督、市采编问题跟踪问效,推动民生问题又好又快解决。在此基础上,在公安系统探索开展首批“民声呼应·民意感知”试点工作,将公安“民意110”平台升级为“民意中心”,积极打造执法办案、服务管理“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有力提升群众反映公安领域问题办理的时度效。
创新工作理念,加强顶层设计。我市整合公安机关警务督察、信访、法制、驻局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投诉监督职能,组建市级“民意中心”,下设“投诉受理、案件核查、信息统计”三个科室,同步建立分县局、基层所队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实现滁州公安“民意中心”对相关工作统一受理、归口办理。搭建“民意中心”系统平台,在汇聚省市相关平台交办、12389举报投诉、市长热线转办、短信评警等渠道信息基础上,开通民意热线“3110110”,实现“一站受理、分类交办、统一回复”,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规范运行管理,高效回应民意。对所有接警处警、窗口服务、案件办理、事故处理短信回复反映问题,以及各渠道接报公安执法办案的问题投诉,均按照投诉受理、调查核实、结果认定、整改反馈、责任追究、回访问效等“六大流程”规范运行管理,实现对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覆盖监督,确保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研究制定滁州市公安局“民意中心”工作方案,建立工单受理、办结“日会商”、督察督办案件“周调度”、疑难复杂问题“专家会商”“月通报、季分析”等工作机制。成立督察出警队,坚持一律立即电话联系投诉人、一律快速出警、一律认真处置和24小时值班出警、24小时核查处理、24小时反馈结果工作要求。
常态监督管理,狠抓整改落实。重点抓好受理交办、核查认定、结果运用、回访反馈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受理率、核查率、问效率、反馈率达到四个100%。充分发挥“民意中心”数据监测功能,精准研判公安执法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对地方和单位下发《民意引领提示单》,有针对性提出整改举措并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民意中心”建设应用纳入全市公安工作绩效考核范畴,以强有力的考核杠杆倒逼全警执法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