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37.1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增速比前三季度回升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0.06亿元,同比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3669.35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增加值5087.71亿元,增长7.1%。
一、农业生产总体平稳,粮食生产稳定增长
2024年,按可比价格计算,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3%、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粮食总产505.27万吨、增加0.20万吨,实现“二十一连丰”。蔬菜及食用菌、瓜果产量分别增长2.9%、3.2%,牛肉、禽肉产量分别增长19.2%、2.4%,猪肉、羊肉产量分别下降11.5%、22.1%。四季度末,生猪存栏227.53万头,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22.56万头;生猪出栏382.27万头。
二、工业生产较快恢复,多数行业保持稳增
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列统的38个工业行业大类中有29个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增长面76.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6%、高于全部规上工业5.2个百分点,化学纤维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增速超25%。
三、服务业经济持续向好,现代服务业增势较好
202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7.2%、21.1%。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8.5%、31.5%和17.0%。
四、有效投资规模扩大,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
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7%,民间投资增长11.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58.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6%,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3.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6%。制造业投资增长12.2%、增速高于全部投资4.5个百分点。
五、消费需求持续释放,网络零售保持活跃
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4%。从商品销售看,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等商品分别增长12.1%、18.7%;汽车类商品增长6.4%。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29.7%。
六、货物进出口稳中承压,新兴市场趋势良好
202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150.46亿元,同比下降4.7%;其中进口额增长6.5%,出口额下降7.1%。从主要产品看,农产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进出口分别增长3.3%、2.9%,机电产品下降5.6%。从贸易市场看,对拉丁美洲、大洋洲等地区进出口分别增长37.1%、16.6%,对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分别下降15.5%、7.8%。
七、金融信贷稳健运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增强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为11960.91亿元和12106.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11.7%。按贷款期限分,短期贷款余额3488.15亿元,增长12.7%;中长期贷款余额7778.79亿元,增长10.5%。按贷款投向分,投向制造业贷款增长21.9%,投向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贷款分别增长22.9%和29.0%。
八、物价延续温和上涨,重点商品价格微增
202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价格“五升三降”,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增长0.1%、2.9%、0.1%、4.2%、4.1%,居住、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下降0.7%、0.8%、0.2%。
九、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2024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51元,同比增长5.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36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06元,增长7.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1.62,同比缩小0.04。
总的来看,2024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采取更加积极有为政策、更加有力有效举措,全力以赴助企业稳生产,多措并举拓投资扩消费,用心用情办实事惠民生,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外贸数据来自徐州海关,贷款投向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徐州监管分局,粮食产量、生猪存栏出栏、猪牛羊禽肉产量、居民消费价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徐州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5)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徐州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9012.44亿元。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