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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近年来,凤阳县切实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政策支撑。该县制定发布了《凤阳县湿地保护规划(2018-2030年)》《凤阳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湿地保护面积10868.1公顷,全县湿地率为5.61%。明确了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12个成员单位职责,将全县湿地资源分解落实到县、镇、村516名三级林长和269名护林员网格责任区,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管护责任,维护生物多样性。该县花园湖湿地被省林业局等六部门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花园湖、燃灯水库、凤阳山水库、官沟水库湿地等入列滁州市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此外,在“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期间,通过媒体、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滚动电子屏、发放宣传材料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湿地保护宣传,通过设置湿地保护公示牌,对湿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禁止行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激发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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