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4日),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28次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批示指示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工作相关要求。会议要求坚持精细、精致、精微、精雅,围绕“文化+”“中心+”“数字+”定位,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做好“续”“多”“新”三篇文章,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百日攻坚,高质量打造古城保护标杆示范。市委常委、姑苏区委书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书记方文浜,副市长施嘉泓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牵头部门汇报近期相关工作或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推进时间节点,围绕名保办2023年历次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三师”队伍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10个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
针对名保办2023年历次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会议要求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加强各项议定事项的衔接配合。对于已完成的事项,要配合完成该事项后续或关联事项的推进;对于按计划推进的事项,要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进度,及时按计划完成;对于进度脱幅的事项,要分析原因,强化闭环思维,主动协调往前推进。
对于“三师”队伍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要筑牢市区“共同战壕”,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社区规划师队伍、城市更新社区设计师队伍、古城体检师队伍的专业优势,链接多方技术资源,完善工作闭环机制,做到“小事快办、专事专办、大事研办”。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创造条件破解政策瓶颈,建立区别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和标准。牵头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配合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按期、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