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伏休时间为5月1日12时—9月16日12时,为确保伏季休渔渔船监管落到实处,自伏休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锚点重点,妥善做好伏休期间海洋渔船各项管理工作。
一是严抓专项捕捞管理。今年伏休期间涉及我市专项捕捞共有5类,分别为毛虾、银鱼、沙海蜇、四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及辅助船专项,共核发专项捕捞许可证700余本,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把关程序,强化审核准入,充分考虑渔民基本利益,落实“一船一证”普惠政策,最大化利用专项捕捞许可政策红利,帮助渔民增产增收,同时强化渔船在海管控,落实限额捕捞和定点上岸制度,及时开展渔获物监测,突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保障专项捕捞渔船在海生产秩序平稳。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伏休期间,市级专门制订伏休执法巡查方案,对全市沿海渔港、港岔落实拉网式排查,全面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艇128艘次、执法车辆374辆次、执法人员2825人次、出动无人机7架次,共检查渔船344艘次、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泊点219座次、船舶网具修造厂点14个次、市场14个次,共查办海洋捕捞类案件11起、涉案涉渔船舶8艘、涉案人员11人,查扣涉渔快艇3艘、“三无”船舶2艘、浮子筏55艘。
三是突出做好安全防范。充分利用伏休期渔港停港时期,全面组织渔船安全检查,对照渔船证书、职位船员配备、通导设备配备、号灯号型、消防救生设备配备等开展全面核查;同时强化恶劣天气管理,市县两级充分研判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管控,面对恶劣天气,及时编制提示单提醒渔船渔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市海洋渔船防风管理办法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抓好伏休后期管控,为9月16日全面开捕做好准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伏休各项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其他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伏休秩序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