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卫健委对全市正在营业的29家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抽检,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PH值、氰尿酸、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等卫生指标进行检测,目前检测结果已经出炉,20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部分指标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根据抽检结果显示,亳州市谯城区清沐屿儿童游乐馆、涡阳华体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绿徽置业有限公司涡阳伯克斯管理分公司、蒙城壹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全民健身中心分公司、蒙城天香沐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木兰路游泳馆、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游泳馆、林拥城水上乐园、利辛县海之力健身俱乐部,9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质指标全部合格。
亳州市莱斯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小夏游泳健身俱乐部、五中游泳馆、亳州力坤体育健身有限公司(恒大游泳馆),这4家游泳场所的PH不合格。
亳州市体育馆游泳馆水中的化合性余氯不合格。
体育公园游泳馆、亳州悦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临漳公园游泳馆、蒙城县庄子游泳俱乐部服务有限公司、蒙城壹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利辛县迈尔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这6家游泳场所的氰尿酸不合格。
亳州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区分公司所管理的泳池水检测出,氰尿酸不合格,游离性余氯过高。陵西湖游泳馆泳池水的PH、氰尿酸不合格,游离性余氯过高。文化公园游泳馆菌落总数不合格。蒙城县潘永祥游泳健身馆泳池水的氰尿酸、菌落总数不合格。
亳州市月儿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古阳代圣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江山赋小区内游泳池)、利辛县魅佳健身会所、亳州市尚汤温泉酒店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古阳代圣体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平侯府小区内游泳池),这5家单位泳池的PH、菌落总数不合格。
市卫健委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县区卫健委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其中亳州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区分公司、亳州市谯城区小夏游泳健身俱乐部已完成整改,并提供了合格的游泳池水质复检报告。
市卫健委提醒,夏季是传染病易发、高发季节,请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游泳场所进行锻炼,保持游泳前后充分沐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游泳过程中发现的游泳场所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向卫健委举报,卫健委将第一时间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记者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