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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房地产“换新购”

鼓励“联合帮售”丰富联动模式

7月31日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激活一二手房市场,发挥联动效应,梯次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自8月1日起我市全面开展房地产“换新购”活动,市区房地产“换新购”活动工作方案、“换新购”操作参考指南、“换新购”流程图等同时发布。

据介绍,我市通过全面推广“换新购”,打通“换新购”路径,持续推行“联合帮售”,多渠道开展“旧房收购”,优化完善支持政策,强化多部门联动,加大政策内容宣传等,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换新购”如何实施?市区房地产“换新购”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主体及环节。市本级以市城投集团作为主体,各区明确一个或多个国有企业作为辖区范围内收旧主体。鼓励民营房地产企业参照悦达集团做法,参与“换新购”活动,可与国有企业合作或独立运作,提供更多换新房源。同时,国有企业和民营房地产企业可扩大收旧房屋的区域范围、年限等,优先考虑重点片区、重点小区、重点楼幢,以点扩面,形成收旧规模,共同探索“换新购”路径。方案鼓励为居民提供“联合帮售”服务。鼓励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对“卖旧换新”的居民提供“帮售”服务,按照市场化流程,由开发企业委托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客户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含改善型房源),待售出旧房后,旧房房款用于购买新房。如在一定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方案丰富了“换新购”的联动模式,鼓励各地支持将“以租促新”(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给购房者后,由租赁公司返租,并承诺一定期限的返租收益,租赁公司可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人才公寓或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租代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园区团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作为人才或员工福利房,员工在租满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给员工)、“以危促新”(鼓励住在鉴定为B级或C级或D级房屋的居民置换到企业收旧的房屋中或自主选择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以改促新”(鼓励有条件的住户购买市场改善型住房)与“换新购”联动。推动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学生宿舍、园区公寓、长租房等房屋的使用,鼓励各地探索旧房多种消化渠道。

方案还积极落实购房补贴支持。对于在今年12月31日前出售全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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