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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四量”齐抓为生态文明增色

近年来,绩溪县以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增量、减量、质量、变量”文章。

做足生态环境保护“增量”文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不懈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率先建立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完成72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商运,2个国控断面常年保持Ⅱ类水质,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运行全省首个县域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对包括县经开区总体环境、经开区重点企业、重要河流水质及城区道路的扬尘及噪声的即时监测监控,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之基。

做好生态环境整治“减量”文章。围绕打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非煤矿山、采砂制砂、畜禽养殖、农村小水电等环保“五大”整治行动,深入实施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23家采砂场全部退出,关闭拆除禁养区养殖场112户,拆除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完成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3000余亩。引导不锈钢加工企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城区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做精产业绿色化“质量”文章。突出发展新能源、食品药品精深加工、电工电气、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严把项目准入关,工业项目一律进园区,旅游项目一律按规划布局实施。加快绿色储能基地建设布局,绩溪抽水蓄能电站6台机组全部并网运行发挥效益,家朋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开工在即,上庄电站纳入全省新一轮新增站址。在全省率先开展林业金融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林下经济信用圈”建设,森林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完成评估,省级森林城镇实现全覆盖。

做活生态空间布局“变量”文章。绩溪县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后,及时编制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类、限制类产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编制县域“多规合一”空间规则、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三区一廊”“东进西扩”规划建设,“一主两翼”城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此外,通过建立省际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保护,生态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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