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支撑乡村振兴——我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强化投入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乡村全面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财政资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粮草军需”。2024年,我市聚焦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投入市级以上涉农资金27.8亿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财政支撑。
优先安排,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
2024年,市财政部门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安排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保持“三农”财政稳定投入。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完成5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15.6%,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2024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5亿元,投入财政补贴资金3.3亿元,为全市36.95万户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86.86亿元的风险保障。
夯实根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粮食等方面支出作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有力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6.4亿元,补贴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户,补贴面积468.7万亩,惠及种粮农民56.5万户(人),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支持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7.48亿元,亩均投入由2500元提高到2750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6.83万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1.1亿元,补贴机具7002台套,受益户数4666户,有力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投入粮油生产保障、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3亿元,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粮食高产示范建设、科技特派员制度等,以科技创新和主体能力建设为杠杆,推动农业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用好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4年,我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3亿元,比2023年增加0.6亿元,增幅8.9%。
突出资金扶持重点。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全年建设产业项目201个,产业占比71%。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助力“秸秆变肉”振兴肉牛产业,2024年度衔接资金实施养牛产业项目12个,总投资0.68亿元。实施光伏帮扶提升工程,建成村、户光伏电站6537座,年发电量6.03万千瓦,2024年实现村集体光伏收益0.41亿元。
调整细化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先后制定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细化衔接资金支持的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拓宽资金用途,支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均衡发展。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项目一律不得安排,常态化开展督查调研,对资金管理不规范、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办,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高效合规。
多元投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市财政部门继续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和乡村产业发展。
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投入0.2亿元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聚焦“两强一增”、现代种业发展,抓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市财政投入0.12亿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升级、农产品加工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品牌建设、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等。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82户,净增21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165.7亿元,累计增长5.6%。
支持牛肉汤产业发展。投入“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秸秆“过腹养牛”和肉牛产业发展。兑付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政策资金0.13亿元,涉及企业48家,为推进牛肉汤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投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650万元,遴选确定扶持项目89个,扶持98个村。
促进提升,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4年,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积极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的乡村建设和乡村发展新格局,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农民生活品质逐步提升。
聚焦“千万工程”建设。制定《财政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和美乡村建设,重点用于省级中心村建设、精品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统筹资金1.3亿元,支持40个美丽省级乡村中心村和64个市级美丽乡村自然村建设,全年完成改厕15547户;统筹涉农资金2.5亿元支持8个省级精品示范村建设,撬动社会资本投资0.9亿元,引领打造和美乡村新样板。
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2024年统筹财政资金0.82亿元,实施项目428个,解决了一批农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有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持续夯实农村水利设施。下达国债水利项目资金0.94亿元,推动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安排水利发展资金0.5亿元,支持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记者 吴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