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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持续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为切实规范辖区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春节前,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对辖区各经营主体进行价格巡查检查,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深入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重点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必需品的价格进行巡查,发放、张贴《关于规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切实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与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不得借节日之机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散布涨价谣言或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质价相符原则,合理制定医药销售价格,开展公平竞争,保障常用治疗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等药品及相关物资价格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同时对辖区旅游景点、餐饮、宾馆酒店、名烟名酒、停车场经营单位等行业进行了巡查检查,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公示,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不得变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春节期间价格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开发区春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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