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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飘扬│离岗不离心 退休不褪色

1974年6月1日,是方大玉永远难忘的一天。这一天,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时光荏苒,50年倏忽而过。今年6月27日,在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那一刻,方大玉心潮澎湃。

1972年11月,方大玉应征入伍,在新兵连训练3个月后分配到空勤灶工作。工作期间,他以身作则,经常放弃午休到后厨打扫卫生,并认真完成组织交付的每一项任务。

“当年一个新兵连有200多人,我是第一批入党的。”方大玉回忆道,入党前他还被安排到农场锻炼了3个月,下地种田参加劳动,这不仅是对他体力和耐力的考验,更是对他意志和决心的磨砺。

成为党员之后,方大玉更加勤奋地工作。他每天早早就起床,与战士们一起干活,既当炊事员,也当管理员。

从部队转业到瑶海区公安分局后,方大玉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和责任,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积极向同事学习,逐步掌握了公安工作的各项技能,熟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30余年的公安工作岗位上,无论是蹲坑守候、侦查破案,还是综合调研、整理档案,方大玉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退休后的方大玉,并未选择安享闲适的生活,而是主动请缨,到大通路派出所担任人民调解员。从“方警官”到“调解员老方”的身份转变,丝毫没有影响他对工作的热爱,更没有改变他为民服务的初心。他把激情和热情不遗余力地奉献在为民排忧解难上,在调解工作中延续着“党员本色”,得到群众一致好评。自退休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方大玉共参与调处各类纠纷4900余起,建立调解卷宗3000余卷,调处率达到96%。

“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用一生去践行和坚守。”方大玉说,未来的日子里,他仍将继续严格要求自身,做到“离岗不离心,退休不褪色”。

·记者 李想 通讯员 徐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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