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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用好“三招”做实法治督察工作

来安县将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努力在组织统筹、督察形式、整改效能上出实招硬招,形成法治督察工作闭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督察工作质效。

聚焦“精准施策”,在统筹上出“实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督察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督察计划,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增强法治督察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的通知》,明确督察重点内容、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督察对象,实现法治督察常态化、制度化。

聚焦“全面体检”,在形式上出“硬招”。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堵点,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统一安排,抽调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业务骨干组成督察组对12个乡镇开展督察,以座谈交流、抽查案卷、核查资料等方式瞄准“靶心”,全面了解掌握各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着重查找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聚焦“成果转化”,在效能上出“狠招”。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督察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通报》,一对一、点对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举措,督促被督察地区根据问题清单对标抓好问题整改。同时持续做好整改跟踪问效工作,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整改落实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时进行“回头看”,进行“面对面”督办,确保督察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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