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显示,宣城市2月份PM2.5浓度为40.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同比下降9.8%,降幅全省第一;PM10平均浓度51.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7%,改善幅度全省第二。今年以来,宣城市持续精准管控工业源、扬尘源等各项污染源,全力治污护好宣城“气质”。
源头替代涉挥发性有机物。印发《宣城市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对接,按照“应替尽替”原则,扎实推进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60家,促进6家企业完善废气收集、处理及源头替代相关措施。
巩固提升“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市县联动,城管、环保多部门联合发力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定期调度,把好整改进度关、整改质量关。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完成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及恶臭异味问题整治100个,切实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环境问题。
多方出击防控城市扬尘。强化治理建筑工地和裸土扬尘,今年以来检查各类施工场所313次、移交查处7起、重点交办11家,要求41处建筑工地按“六个百分百”标准落实了防尘措施;加强市区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严格渣土运输处置审批,加强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查处力度;治理道路扬尘,强化道路保洁,印发《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合理规划调度城区洒水作业,对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检查35家次,全封闭收集和运输对建筑垃圾实施全封闭收集和运输;严格“属地管理”,坚决杜绝垃圾、秸秆等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避免二次污染。住建、环保和城管三部门联合印发《宣城市2024年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专项整治措施。
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的社会风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依照部门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等全流程进行安全监管,及时消除涉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交通运输、邮政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物流寄递渠道管控,严查烟花爆竹通过非法渠道在该市流通;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水阳江北大道与东大道交叉口区域、青弋江大道与向阳大道交叉口等重点区域现场驻点排查管控,发现疑似燃放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同比实现明显改善,今年春节期间(2.9除夕-2.15初六),宣城市PM2.5浓度均值为45.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位,PM2.5、PM10浓度分别较去年春节同期下降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