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溺水事故发生的易发期、高发期。近期气温持续走高,我县部分水库山塘多了不少下水游泳者的身影。严防溺水事故,我县持续开展夏季暑期水域联合检查执法。
7月11日傍晚,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亭镇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高亭镇辖区内水库山塘进行检查。在邬家岙水库,执法人员发现该水库一处护栏铁丝网遭到破坏,水库内有人员正在游泳,执法组遂即对游泳人员进行了教育和行政执法。
“我们按照《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对游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运行管理科科长蔡武光说。
据介绍,邬家岙水库是列入舟山市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的水库之一,水库显眼处已设置禁止游泳警示牌,在该水库游泳的行为违反了《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据悉,我县近期将持续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县各水库山塘等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水库山塘的巡查以及视频监控查看,发现有游泳现象的及时反映至各管理单位,对游泳人员进行劝离。”蔡武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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