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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名单公布

我市4名个人2个集体受表彰

6月27日,在第六届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会上,全省共49名个人和30个集体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我市的刘晓军(女)、曹流、冯猛、成功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人民检察院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刘晓军,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曹流,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冯猛,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三级主办;成功,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表彰会这样评价获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他们,是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在各自岗位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他们,是干实事、求实效,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先锋模范;他们,用实干担当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公仆本色,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汇聚起强劲动能。

据了解,此次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应对重大斗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在公务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推荐人选中,来自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公务员和集体均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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